描述
第 2 部分的结果 - “您是否希望废除 1966 年 7 月 15 日第 604 号法律第 8 条(包含“个人解雇规则”),并以 1990 年 5 月 11 日第 108 号法律第 2 条第 3 款取而代之,但仅限于以下文字:“介于一人之间”、“至多 6 人”以及“对于工龄超过十年的员工,如果其受雇于拥有超过十五名员工的雇主,则上述补偿金的最高金额可增加至多 10 个月的工资;对于工龄超过二十年的员工,则可增加至多 14 个月的工资。”?”
| 文件类型 | 数据集 , |
| 号码和日期 | n.的 |
| 发布日期 | 朱尼奥10,2025 |
| 对象 | 第二部分结果——裁员和遣散费限额 |
| 格式 | CSV |
| 执照 | 开放许可证 |